第十二章 剑宗之人,一个不留

天峫神兵 林叶凡 加书签

《天峫神兵》转载请注明来源:鸿蒙小说网hongmengxiaoshuo.com

四人入座后,青缘和天不雄也来到了剑宗。

便开始了弟子试,因为弟子试是小一辈人的比拼,这里包括新收进来的弟子和外门弟子中较为厉害的人,只要能入前十,就有机会进入无妄剑窟进行修炼,当然进入无妄剑窟的人也不一定就是为了练剑,也有人是为了修炼进入剑窟,让剑窟中的无上剑气给自己施压,好进行修炼。

随着孔祥天的声音,有两位弟子走上了擂台,这二人分别是端木酒和张雄的弟子,一个叫端木十三,另一个叫张天,二人皆是武徒修为。

“张师弟!现在我已是武徒后期,你还是放弃吧!!”端木十三傲气地说;“我师兄已经说了,只要我进入无妄剑窟,为我战神得此荣誉,剑罡峰上所有神兵任我挑选!

“啊?笑话!他以为他是谁!是掌门吗?李长空只是个剑窟守护者,他有什么权利!还是废话少说,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吧!”

说罢,张天单手之剑化为万剑,琉璃的剑光刺向端木十三,而端木十三冲他笑了一笑,拿起手中的剑在面前一横。臂上青筋暴起,忽然间,天地变化,万剑流串。而张天也感受到了自己的剑光的压迫,端木十三的剑气就已经让张天的剑光屈服,而端木十三的修为也在徒增,已然成为武徒。难道是纵剑诀?不可能!就算师叔宠着端木十三也不可能!

“不可能!老五!你居然将纵剑诀交给端木十三,虽然他是你门中的天才,可是你、、、你这太过分了!!”张雄站起来对端木酒骂了起来。

因为这是弟子试,总有一些规矩,凡是门中秘诀都不可使用,只有通过了弟子试,才可教授,而这也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今天端木酒把这个规矩搬到台面,也是可以的,所以林天佑看见了纵剑诀也没有说话的原因。

“师弟,这只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而且这么好的弟子先教这些,不是对我们剑宗很有益吗?”端木酒悠然的说着。只见场中变化在起。

“端木十三!别以为你用纵剑诀成为了武徒,但是依然斗不过我!”张天随手将手中剑扔在了一边,双手合上,突然间端木十三面前的剑飞了起来,剑光如雨丝的落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剑的地域,“哈哈!不要以为会了纵剑诀,就了不起,我这三千幻想正是你的天敌!”

“呵呵,想不到,堂堂剑宗的弟子试,没有真正的比拼剑法,而是修为和功法,笑死我了!”柳轻言站在柳若仙身后,屈着身子掩声的对柳若仙说道,柳若仙没有说话,便向林天佑看了过去,而林天佑何尝没有听到柳轻言的话,只是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装作没有听到。

而正当剑光飞起之时,端木十三又笑了一笑:“你真的以为我只会纵剑诀吗?”

只见他用手中剑在空中划了一圈,起身一跃,那三千幻想的剑意瞬间化为万道剑光,冲着张天飞去。那剑光如电,如火瞬间吞灭了张天,

“不!!”张天死也没想到,自己死在了自己的剑招之下。

“这是故剑诀!老五,你到底都教了他什么?张雄无奈的点了点头,他真恨自己没有将卿柳剑法交给张天,现在也只能是后悔。老七,这万事都有规矩,而我的规矩是出其不意,看来今年的无妄剑窟你孤磐峰已经没有合适的人了吧!!”端木酒幸灾乐祸的安慰道。

“好!进行下一场!!”随着孔祥天的话语,刚才的事情也就过去了,没有人会去想死了的人。

这场是落龙残对孔祥天的弟子冯守鸥,冯守鸥先走上擂台,讽刺的朝落龙残望去,而落龙残看了一下,便起身提剑而走。黑衣加身不紧不慢。现在的情况是冯守鸥是武徒中期,而落龙残是天道级和武徒之间,看似已经是必败的样子,而落龙残却平静自如,加上剑气的横穿,使整个擂台在他的步伐中慢慢的呼吸着。

“落师弟,我现在是必胜的了,咱们都是师兄弟,你前些日子打伤我师弟,我也不计较,只要你在我面前低头,说上一声:我落龙残是个废人!我便可以让你输得体面一些,否则、、、、”

“我是不会向你低头的,况且这场决斗也未必是你赢!!!”落龙残冷冷的说道.

“哈哈哈哈,”冯守鸥有些不信的笑道:“你以为凭你武徒未进的修为能打得过我武徒中期的高手?笑话!!!今天我就让你看看真正的天才!”

“切,傻子一个!”柳轻言笑道:“不过是跳梁小丑一个,也敢说自己是天才!真好笑!呵呵呵,倒是那个少年,冷冷的很酷的感觉!”身旁的刘若仙依旧没有说什么。

“那有什么可废话的!来吧!战!”

落龙残说完这句话之后,体内的杀气一下如奔腾的洪水倾泻而来,“此剑名秋霜,我以此剑为身,定去你性命!!”

“笑话,一个小丑,能有多大能耐!看我的!!”

冯守鸥的剑气一下子比落龙残的高出的太多了,而且力量也高出了太多。“呵呵,我这冰魄神剑刚练成,正好拿你来试试!”

场中的力量一下变得一方压到一方,而落龙残就是被压倒的人!!

洪荒神剑,斩!就是一个小小的剑光,却包含了无数个剑气。落龙残仗剑而立,目视着空中的正在施展冰魄神剑冯守鸥。一时之间,剑气越来越近,而落龙残就是不动,依旧看着冯守鸥。

“哈哈哈!!我说你是废物就是废物,临死了还不反抗!哈哈哈!白痴!!”

“他怎么不出招啊!一味的往出放剑气只会让自己更早的输啊,难道他不知道吗!!”柳轻言着急的说道。柳若仙只是笑了笑,心中却想:这小子居然能到剑神的地步,看来剑宗后辈还是有发展的!

“真正的天才!”马超看了一下落龙残,喃喃道,看来剑宗也不止一个南宫林诺!

“看来这是剑宗的未来啊!”青缘看着初中的两人,又看了看马超,好像是正在比他们的差距呢

“无知的小丑,居然在压力面前毫无反抗之力!”白虎嘲笑道。

“你才是无知的小丑!!好好看着吧!”青龙冷冷的说到。

而此时的冰魄神剑的招式已经打在了落龙残的身上,而落龙残依旧是那样,不动风霜。

“原来是三算经!”林天佑惊奇道,想不到他居然能到这种地步,能从文典中悟出剑法,此子真是我剑宗的天才,这场比赛应该可以结束了!原来自己将三绝经借给南宫林诺,没想到落龙残居然在文典里悟出了剑招!!天才啊!!

“好!既然你不反抗,那我就只能将你杀死了,小师弟,你可别怪我心狠啊!!”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林叶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鸿蒙小说网hongmengxiaoshuo.com),接着再看更方便。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温馨提示:按 Enter⤶ 返回目录,按 阅读上一页, 按 阅读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
天峫神兵》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鸿蒙小说网只为原作者林叶凡的小说《天峫神兵》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林叶凡并收藏《天峫神兵》最新章节。
我的模拟长生路
我的模拟长生路

仙道何其难!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凡人身带疫病,仙人一旦接触,轻则修为下降,重则还道于天,于是仙凡永隔;仙法不可同修,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李凡穿越而来,虽有雄心万丈,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蹉跎一生。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能够化真为假,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重回刚穿越之时!于是,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第二世,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

愤怒的乌贼 连载 652万字

洪荒:我,赵公明,誓杀燃灯!
洪荒:我,赵公明,誓杀燃灯!

得知这个情况,赵公明慌了,毕竟自己的宿命因果先是被燃灯夺取定海神珠不说,更是稀里糊涂惨死在钉头七箭书下!简直就是封神第一经验宝宝啊!好在这时,鸿蒙推演系统激活!可推演世间一切,功法,跟脚,境界,灵宝,灵根等!后天生灵的跟脚推演至混沌第一神魔!上清仙法推演成盘古修炼的九转神功!二十四定海神珠推演至混沌至宝!净世白莲可推演成三十六品混沌青莲!......就这样,洪荒第一壕出现了!并且等到封神之战开启的

年五百万 连载 171万字

星辰变
星辰变

一名孩童,天生无法修炼内功。为了得到父亲的重视关注,他毅然选择了修炼痛苦艰难的外功。春去秋来,时光如梭,这个孩童长大了……变成了一名青年,真正改变他的命运,是一颗流星化作的神秘晶石——流星泪。这颗流星泪在青年无所觉中,融入了青年的体内,青年他也仿佛破茧化蝶一般蜕变……而随之而来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而他的父亲也终于知道了他从来没有真正倾注心力的儿子的惊人实力……

我吃西红柿 全本 394万字

百炼成仙
百炼成仙

仙路崎岖,百般磨练终成正果一个没有灵根的少年,一个被认为是废物的家伙,在修真界不断地收购着各种废品……无论是废丹还是下品材料,来者不拒,有多少要多少!

幻雨 全本 1835万字

诛仙
诛仙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

萧鼎 连载 224万字

仙界大师兄
仙界大师兄

意外事故穿越仙界,却又一次回归地球,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人纷纷走进自己的世界,这一段逆天的人生,将由我谱写!

林叶凡 玄幻 连载

神兵天峫
神兵天峫

天劫将至,最后居然是一场阴谋!尚重天上,南宫家废物南宫诀羽之子--南宫林诺,被天邪附体,成为一代邪神,由于从小没有见过父母,所以天生寡言,为了在这个世界上能生存下去,所以学会了生存之道,在这个世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征程!!

林叶凡 仙侠 连载

一千零疑夜
一千零疑夜

这是一个有着天才少年,充满着一个学术知识的高中;政府官员,学生老师,各种生活之中的点滴!试看主人公黄钦轩怎样用自己聪慧的大脑解决任何的难题!走上人生的高端!!

林叶凡 灵异 连载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Copyright © 2025 鸿蒙小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

Copyright © 2025 鸿蒙小说网

本页面更新于2024-12-06 08: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