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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爷可是长安城的大户,花了万金建了一座比许多达官贵人的府邸还好的房子,里面的东西都是金雕的。只说那夜里门敞开着,里面的金光银光都叫人瞧着了,却无一人觊觎……”台上的说书先生说得起劲。
台下的客人听得专注。
说书先生唾沫横飞:“这天下的人,没有不爱财的,这位客人可知晓,为何众人对方老爷的钱财无动于衷呢?”
台下客人未开口,他身边却突然多了一人。那人一身黑衣,胡子拉渣,一看就是个乌糟糟的汉子,偏偏那双眼睛亮得出奇,抢答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长安城乃是天子脚下,教化甚好,这有什么稀奇的!”
“……”说书先生一脸懵逼,对上那汉子单纯的眼神,竟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话。
汉子又对椅子上坐着的华服公子道:“公子,我们该出发了。”
说书先生反应过来时,这唯一的客人已经由人推着出了门。
说书先生憋着一口气,低声道:“……其实是因为这方老爷与那权倾朝野的崔太师是亲家,有崔太师罩着,谁还敢去招惹方老爷……”
长安城外,十里亭。
十里亭建在半山腰上,坐在这亭中,视线恰好可以越过城墙,落在那长安城中,看到城中的繁华盛景。
亭外,一辆马车,亭内,一桌一椅,一茶一人。
椅子上的人,锦衣华服,面容俊朗,气质出尘。
若是那椅子不是轮椅便更好了。
长袍下笔直的双腿,像是失去了力气。那昂扬凛冽的气势中,多了一丝缺憾。
“少将军,那便是长安城了。”
男子身旁的黑衣汉子道。
往远处看去,鳞次栉比的房屋,一袭繁华,便藏在那高高的城墙之内。
锦衣男子的眼睛微微眯起起来,黑眸中多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这是储彧第一次来长安城。
他生于将门,父母都是将领,在沙场之上诞下他,自会走路时起,他拿的便是剑了。八岁那年,他便跟着父亲上阵杀敌,最终以拿下两颗敌方的人头为开端。
储家的儿郎,没有窝囊废,储彧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从八岁到二十五岁,他不知道打胜了多少场战,名声从并州传到了长安。
长安城中许多人听闻过他的名声,然而对他而言,那长安城,一直是传说中的城。
母亲说,长安城是天子脚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教化甚好,更有繁华盛景。他自幼生长的地方,只有无尽的风沙与贫乏的土地,不知繁华为何物;他所见的人,都是挣扎在生死边缘,为了一口吃的,可以杀人,更不知教化为何物。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样的城,比书中描绘的和平景象还要生动。
他本以为他会和他的父母一样,一辈子都会呆在边疆,沙场之上,却不曾想过还有来到长安的机会。
虽然他并不想要这样的机会。
储彧微微眯起的眼睛复又睁开,黑黢黢的眸子里无悲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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